2009年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阅卷评分标准
素描评分标准
①造型准确,形象生动50分;
②空间感强,画面效果好15分;
③表现手法熟练,形式感强20分;
④构图合理15分。
试卷按水平高低分为四等级
A(95-85分)
造型准确,表现手法熟练,形象特征明显,形式感强,构图合理。
B(85-70分)
造型较准确,形象刻画较为深入,表现手法较熟练,画面效果较好。
C(70-60分)
造型较准确,表现手法不是很熟练,形式感不是很明显,形象明显概念化。
D(60分以下)
造型较准确,形象刻画不深入,构图不很合理,画面效果较差。
色彩评分标准
①色调协调,画面明快40分;
②刻画对象深入,主次分明30分;
③表现手法熟练20分;
④构图合理10分。
试卷按水平高低分为四等级
A(95-85分)
对象刻画深入,色调协调,表现手法熟练,主次分明,构图合理。
B(85-70分)
色调协调,刻画对象较为深入,表现手法较为熟练,构图合理。
C(70-60分)
画面色调较为深入,表现手法相对熟练,构图较为合理。
D(60分以下)
刻画对象不深入,画面色调不统一,表现手法不熟练,构图能力较差。